如果您有神灯的三百六十五个愿望,您会选择种太阳吗? 有人顺流而下,有人逆水行舟,只有做那个改变水流方向的人,才不枉活这一生! 世事无常,谁能想到区区一节手纸,也造就了一段不凡人生。
宁慕云重生了。 身为魔都豪门宁家的独子。 前世的他,三岁时遭到拐卖! 自此进入孤儿院,孤苦伶仃地长大。 十六岁时被接回宁家,还在当天得到一门常人梦寐以求的亲事。 原以为是两件天大的好事,却没想到在他之后十四年的人生当中带给了他无穷的伤痛... 父亲虐待,母亲嫌弃,六个姐姐和妹妹更是极尽嘲讽苛待之能事! 一家的万千宠爱都归于家中养子身上! 宁慕云十分珍惜这份亲情,即使他们如此对待自己,也没有恶语相待
本书要讲的故事,几个别名可以概之:,不是,唐僧师徒历经劫难方取回真经,本文男主为了娶回公主,也是难得能掬一把辛酸泪;,从洛阳到敦煌,故事沿着丝绸之路一路向西铺展开。,公主是朵小白花,然十...
一个特战中队集体穿越到亮剑时代,在中队长王猛的带领下,全中队成为李云龙的麾下。 通过王猛与特战中队的帮助,那些“意难平”通通消失殆尽…… 张大彪:团长,要不要我带一营把太原给您打下来,助助兴? 李云龙:少他娘的废话,又不是打东京,有什么好嘚瑟的! 孙德胜:团长,小鬼子是不是疯了,拿“小豆丁”给我的虎式坦克挠痒痒? 李云龙:哎呀,小鬼子就是欠管教,你就发发慈悲,把他们都送上西天! 王承柱:团长,这次
一觉醒来,二十世纪的大小姐穿越到一个山庄。 这打底是什么地方。 我要回去,可是没人答她。 还要自己嫁给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,据说这个人性格古怪,这都是什么,雨露有些难过。 伊人山庄的扑朔迷离,嫁到王爷府的零零散散的事件。
他,人称龙王,威震四海,是那神秘莫测的医道真仙,如今悄然回归繁华凡尘,却遭江氏一族冷眼相待,连他的未婚妻也提出解除婚约。 就让这一切,从这场退婚的风波开始吧……
遭遇时空裂缝温婉可人美少女vs气宇轩昂超卓大叔 假如你的恋人消失不见了,你会怎么办? 何慕夕和室友一起看了一场电影,睡了一觉而已,却遭遇了时空裂缝。走出电影院,已经是二十年之后了。 再次回来,她还是十九岁模样,而两个小时前的翩翩少年昭穆,已经年过不惑之年,而且成了牡丹市首富!还有了一个二十岁的女儿! 何慕夕一个人偷偷地躲起来哭,他有等过我吗?
在平凡的都市青年林枫眼中,一次意外的车祸却让他穿越到了一个神秘的异世界。这个世界科技与魔法并存,人类与魔兽共存,强者为尊,弱肉强食。林枫发现自己竟然得到了一个超级系统,这个系统不仅能解析各种技能,还能升级、融合,甚至能创造全新的能力。他决定用这个“作弊器”在这个世界大展拳脚,开启他的无脑爽文之旅。他先是用系统学习了一手魔法,然后用融合功能将火系和治疗系魔法结合,成为了一个既能治愈伤口又能瞬间点燃敌
陆野版: 司月月暑假食言,再重逢,却只想躲着他。 陆野,校园一霸,就一混混,我才不和混混打交道! “陆同学,我近视六百度,两眼加起来一千二,得过中耳炎,耳朵也不好,你放心,刚刚我什么没看见,什么也都没听见!” 越是躲,越是交集,到最后是全校皆知——司月月是高二八班陆野罩的,她是他的人。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修成正果,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认为,结果却是再也不见。 思念成疾,爱已偏执。 此疾,腐烂脏腑,无人可
双女主(双洁),复仇,剧情流,前期铺垫较多,后期两人互生好感,彼此确立关系,双强,不分上下,人狐恋,HE。 外冷内热占有欲超强的强势攻X处处迁就,爱吐槽的温柔受。 一个前任妖王之女,却被剥夺了王位,一个身具顶级血脉,却惨遭家族抛弃,本不会有所交集的两个人,却因一场秘境彼此结识,两人似乎是天生注定,从此命运便不断交汇,在不断偶遇的过程中,两人逐渐了解对方,互相帮助,最终各自成功复仇,在这期间彼此心中
宇宙有生灭,时间有尽头 恒星的光辉终将暗淡 唯神永恒 文明的火种永不熄灭,生命永不孤单 (昆虫种田流,种田,种田,种田)
本庄枫受朋友白峰理沙邀请玩 VRMMO。 我不讨厌游戏,但我有点讨厌它们……不,我非常讨厌它们。 呃……使用防御力的话疼痛会减轻吗? 所以我们别无选择,只能动摇,对吗?正确的? 让我们巩固防御,上阵吧!
++++++ 本书又名 她,孟芷柔,是国子监祭酒之女,是国子监的女夫子,才貌双全! 她要嫁的夫君,乃是气宇轩昂,风度翩翩,温文尔雅,饱读诗书,才高八斗,文能出口成章,武能上阵杀敌! 而不是一个虚弱不堪,文不成武不就的废物! …… 我,萧文进,穿越后便体弱多病,原本是一朝镇国公之孙,定远侯之子,只因镇国公定远侯变法图强后又在蛮夷战场,死战,唯留他一人! 但国公爷说了,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,他们这一代
求生游戏开启,所有被拉到这世界的智慧生物都是玩家。 叶久。 末世中的独行者。 别人都说这世界活的太艰难,他却在这里活出了幸福感。 没有污染的清新空气! 香甜可口的水果和粮食! 不会带有副作用的新鲜肉类... ...... 对了,你说这世界一直不间断出现的天灾人祸? 在安逸舒适的日子里,总是需要一些小波动,来增添点新鲜感...
升上高中那年,斐瑞班上来了个古怪的插班生爱德华.莫法特,更成为了他的邻座同学。那是个性意识刚刚甦醒的年纪,那是个相对保守古板的时代,在1928年的英国寄宿男校里,斐瑞没想过他的初恋会如此展开﹍﹍
有的时候衰弱的世界,总得变得搞笑一些,作者也要变得活泼一些。就这样搞笑故事,异世界大陆的纪实文学,就这样被我写了出来,当然这并不是作者有多么高大的志向,只是这个文章要有足够的,好像希望大家多提意见。